展覽業政策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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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5-12-03 20:05來源:互聯網

一、廣東省展覽業政策匯總

   從1998年廣州市頒布《廣州市舉辦展銷會管理條例》起,到2005年深圳市首次在全國開始設立每年2000 萬元的會展補貼專項資金,2009年為對抗金融危機增加至 5000 萬元。廣東省的對于展覽業發展的政策制定與實施一直走在全國先列。截止2013年底,廣東省各主要城市都已頒布展覽相關政策法規(見表1),在一個省份內,有如此多的城市對展覽業給予支持,這在全國各省市也是獨一無二的。而在2012年6月,由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持的《廣東省展覽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也順利頒布,開啟了廣東省在省一級制定展覽產業政策的歷史,同時,廣東省也成為率先將展覽業作為重點產業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的省份之一。

表1 廣東省各城市展覽業相關政策法規

城市

名稱

內容

時間

廣州

《廣州市舉辦展銷會管理條例》

對展覽會的市場管理

1998

《關于廣州市會展業營業稅征收管理的通知》

參照旅游等以代理單位的差額征稅

2008

《廣州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

對展會知識產權的保護,規范了市場

2009

《廣州市海珠區扶持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對在琶洲地區舉辦的展會、落戶的展覽企業給予資金鼓勵以及辦展優惠

2009

《廣州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試行辦法》

每年10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會展業發展

2010

《關于加快廣州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從產業集聚、培育品牌、交流合作、產業鏈條、支撐體系、扶持服務等6大方面提出22條發展措施

2010

《廣州建設國際會展中心城市發展規劃(2013-2020)》

明確廣州“國際展都”的定位,對廣州市的會展產業空間布局優化提出進一步規劃

2013

深圳

《關于發展深圳會展業的意見》

提出創建“知名會展城市”目標

2004

《關于實行品牌展會排期保護的通知》

對高交會等16個2萬平方米以上的品牌進行展會保護

2005

《深圳市會展業及國內參展財政資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2005-2007年每年市財政2000萬元專項資金

2005

《深圳市會展業發展的“十一五”規劃》

明確深圳市會展業的發展重點與發展目標

2007

2007年深圳特區1號文件

將會展業列入高端服務業

2007

展會實行應急性財政專項資助

專項資金達5000萬元,所有展會2元/平方米/天補貼,受金融危機沖擊大的展會場租給5元/平方米/天補貼,3年政策

2009

修訂會展資助管理辦法

增加了對品牌展會、國際會議和展會數據第三方認證的資助,加強了對會展業的扶持力度

2009

《關于進一步優化辦展環境促進深圳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包括減免“商品展銷登記證”辦理手續,實行一站式展會治安消防報批等一系列新舉措得到了落實

2010

深圳會展稅收改革

會展業務按“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實行差額征收。

2010

《深圳市會展業財政資助資金管理辦法》

原創會展資助可達200萬元,重要國際會議資助可達100萬元

2010

《展會評估指標體系和品牌展會評定辦法》

對品牌展會宣傳的扶持

2011

東莞


《關于促進東莞市會展業發展的意見》

實現會展業“六個轉變”,以及會展業發展措施

2006

《東莞市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確定會展業為六個使用專項資金的行業之一

2007

《促進東莞市會展業發展工作方案》

明確提出會展專項資金不少于2000萬元

2011

珠海

《珠海市會展業發展規劃(2011-2020)》

對珠海市會展業的近期及中遠期做出明確規劃

2013

中山

《促進中山市會展業發展的意見》

明確會展業發展方向,提出發展建議

2007

佛山

《關于加快佛山市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會展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和發展措施

2008

惠州

《惠州市關于扶持我市現代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會展業發展指導思想、發展目標、發展原則;、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切實有效推動我市會展業發展

2010



二、國內展覽業政策匯總

   隨著我國展覽市場逐漸走向成熟,城市展覽業之間的競爭漸趨白熱化,全國各地紛紛出臺展覽政策以留住現有品牌展會以及吸引外地大型展覽活動落戶。在這番爭奪戰中,各個城市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原有的北京、上海、廣州通過優惠政策發起向“打造國際會展中心”的目標進軍,而以成都、重慶、天津為代表的區域中心城市則企圖后來居上,紛紛拋出誘人的“橄欖枝”。正所謂“它山之石,可以攻玉”,通過梳理目前我國主要城市的展覽政策,不僅可以做到知己知彼,也可以取長補短。經過搜集各地的展覽政策信息,大致可以將我國目前的展覽政策種類分為以下五種:資金扶持政策、稅收優惠政策、行業管理政策、宣傳與人才政策和平臺建設政策。

(一)資金扶持政策

北京

1、“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包含展覽業

2、《北京引導支持品牌展會名錄》,品牌展會給予主辦方每屆不超過 100 萬元獎勵資金。

3、《關于促進北京市商業展覽業發展的通知》在京連續舉辦兩屆以上、展覽面積在 5000 平方米以上的同類同質展會,整合后展出面積超過整合前最大面積 50%的,給予整合主辦單位不超過 100 萬元獎勵資金。

4、對新引進的國際展會,展覽面積不低于 3 萬平方米;參展商不低于 500 家,國際參展商不低于 30%的基礎上,對前三屆展會每屆給予主辦方不超過50%的場租費用支持,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

5、北京市旅游局出臺了“會議申報補貼”的具體政策。

上海

1、一般會展項目每個展位不超過1萬元的標準資助,資助總額一般不超過50萬元。特別重大會展項目每個展位的資助標準不超過1.5萬元,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2、浦東會展服務第一年100%補貼,后兩年50%補貼,連續在新區舉辦三次以上品牌展會,給100萬元補貼

天津

1、對本市重點發展的會展項目,在項目培育期內給予重點支持。

2、建立品牌會展名錄,對經市會展行業協會評選列入名錄的會展優先宣傳,并給予宣傳費用資助。

3、鼓勵品牌會展進行商標注冊保護,申報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

4、對取得國際展覽業聯盟相關認證的會展項目和會展企業,補貼800元/位,達到400個展位展會補貼600元/位

重慶

1、設立 2000 萬元展覽業發展專項資金。

2、對獲得重慶市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和國際、國家權威部門認證的品牌會議展覽節慶活動,實行一次性獎勵。

3、對引進舉辦 750 個國際標準展位以上的會展活動和國際國內重 要會議、落戶重慶的國際性或全國性會展活動的引進者實行獎勵。

4、對 500 個國際標準展位以上的會展項目,該項目當年貸款發生的利息,按年利率 2%、貼息時間不超過 1 年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貼息,每個項目貼息額最高不超過 5 萬元。

西安

1、西安市把發展展覽業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用于支持申辦大型展會,獎勵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對于申辦國際國內有重大影響的大型展會成功者,市政府明確規定給予申辦者 10 萬元以上獎勵。

2、凡在西安曲江國際會展中心舉辦的各種大型展會,展位超過1000 個以上的,一律按標準場租費的 50%收取場租費用,

成都

落戶成都的外來一定規模(如展覽面積1萬平米、參會參展5000人次)以上的品牌會議、展覽和節慶活動,提供資金支持、政策優惠

廈門

國內或國際會議境外客人依人數獲5萬到20萬元獎勵,展覽650-1500展位10-20萬元獎勵

寧波

財政每年安排2500萬元,其中1000萬元資助2萬平方米以上的展會;500萬元設立“會展獎勵資金”。引進進出口產品展的,按照納稅地方留成部分,給與前兩年50~100%,后三年30~50%的財政補貼,對租用國展中心常年攤位的,前兩年全額返租,后三年減半收取

大連

1500萬專項資金用于會展項目引進和推廣

鄭州

對新創辦的展會,按照展會實際展位數量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6屆; 6屆以上的,以上一年(屆)展覽規模為基數,每增加100個標準展位獎勵1萬元,最高不超過20萬元。整合資源后的展覽規模達到1000個標準展位以上的,視作新辦展會予以補貼

合肥

新設立注冊資金1000萬元以上的會展公司,留成部分稅收3年內給與50%獎勵;展會300個標準展位以上,每個展位補助100萬元;展覽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4萬~30萬元獎勵;對年累計展會面積達5萬平米年終獎勵10萬元;超過5萬,每增加一萬平米,增加1萬元獎勵

昆明

連續舉辦3屆以上,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展會,自首屆其享受3年資助;現有展會以上屆展會面積為基數,每增加1000平方米的資助5000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整合資源達到1萬平方米以上的展會,按新辦展會給予資助;對取得國家,省,市馳名商標的展會給予3萬~5萬元的獎勵,獲得國際展覽聯盟等國際性組織認證的展會一次性給與20萬元的專項獎勵

蘇州

設立專項資金,達到或超過6000平方米的展覽,培育期內按其場租費用的25%給與獎勵;展覽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按照舉辦數逐級補貼場租費用;全國性及國際性機構在國際博覽中心舉辦的300人以上規模的會議,給與10萬~50萬的獎勵;會展活動獲得中央,省,市獎勵的,按照1:1比例給與同等獎勵

煙臺

招展有功最高可獲得20萬獎金;展覽規模達到500~800個標準展位的,獎勵10萬元;達到801~1000個的,獎勵15萬元;1001個以上的,獎勵20萬元

義烏

市財政將每年安排1000萬元作為展覽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培育引進展會和會展主體


(二)稅收優惠政策

北京

展覽業與會議實施差額繳納營業稅

上海

展覽業與會議實施差額繳納營業稅

天津

展覽業與會議實施差額繳納營業稅

重慶


1、2020 前按項目總收入減去項目總支出的差額計征承辦營業稅。

2、會展場館經營企業享受西部大開發 15%的所得稅率優惠政策。

3、場地租金按政府指導價格執行的會展場館,2020 年前享受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先征后返的優惠。

4、注冊資金 500 萬元以上的新辦會展企業,自開辦之日起,兩年內按企業所得稅的市級留成部分實行全額返還。

西安

1、凡在西安曲江新區注冊的會展企業,年營業收入超過 1000 萬元,可按照繳納的營業稅額進行財政返還。

貴陽

新辦會展企業從開館及開業起,前3年營業稅由企業所在地財政按留存部分的50%補貼企業。從獲利年度起,前3年企業所得稅征收后的地方財政留存部分,由企業所在地財政補貼企業,后2年按企業所在地地方財政留存部分的50%補貼企業用于企業發展。規劃新建會展中心、展覽館,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規定。


(三)行業管理政策

北京

把展覽業納入首都新興產業的統計,專門發布展覽業專項調查報告。

上海

1、出臺《上海市展覽業管理辦法》明確了上海展覽業統籌規劃協調的管理體制和以展覽主辦單位為主體責任制度

2、出臺硬性規定,同類題材的展覽會半年內不能重復

天津

1、工商、知識產權等部門派員進駐會展場館處理投訴。

2、商務主管部門建立展覽業從業單位信用檔案,鼓勵和監督展覽業從業單位誠信經營。

3、禁止政府部門和其他組織在會展中亂攤派、亂收費。

4、會展場館實行工業用水、用電、用氣、用熱價格。

重慶

1、建立會展品牌保護機制,禁止三個月內在同一區域舉辦內容、名稱相同或相近的會展活動,杜絕會展市場的惡性競爭。

2、建立組展商、服務商、參展商、專業觀眾、消費者的糾紛調解和仲裁體系,維護會展主體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西安

1、西安市提出嚴格控制對展會的檢查,禁止對展覽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如確需檢查,由市會展辦統一組織實施。

2、建立會展綠色通遣,涉及公安、工商、消防、稅務等政府行政審批的有關事項,采取由會展辦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會審”制度,提供一站式的協調服務,簡化手續。

(四)宣傳與人才政策

北京

每年在國際知名展會上以政府推介等形式對北京會展環境進行整體宣傳推介,投入費用總額不超過 500 萬元。

上海


“會議大使”項目

500萬元會展人才高地計劃,會展管理師

重慶

對重要的大型會議展覽節慶活動,市屬宣傳媒體優惠提供一定數量的電視臺重要廣告時段、主要報刊版面,擴大輿論宣傳影響。

(五)平臺建設政策

北京

1、北京市會展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單位不超過50%的費用支持,總額最高不超 過 300 萬元。

2、對于室內面積 2 萬平方米以上專業展館設施改造貸款給予不高于 50%的貼息,每年貼息額度不超過 500 萬元,貼息年限不超過兩年。

上海

明確支持和鼓勵國內外有實力的展覽公司在當地投資,設立獨資或合資公司,上海新圖際博覽中心、上海國際會展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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